安徽:专项检察守护“绿色江淮”成果发布


2020-05-04 21:4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合肥5月4日电(记者吴贻伙)一年前,安徽省检察院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为期七个月的“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活动。4月29日,安徽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专项检察工作成果,并公布一批相关典型案例。据介绍,去年一年,该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54件,提起公益诉讼256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耕地、湿地、林地近1.4万亩。

为认真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助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去年4月30日,安徽省检察院决定开展这一专项检察活动,以服务保障长江(安徽)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巢湖流域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大别山绿色发展示范区等“三河一湖一园一区”建设。一年间,安徽省检察机关以专项检察活动为牵引,生态检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通报,在运用刑事检察职能服务“绿色江淮”方面,2019年,该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36件168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相关案件线索163件184人,移送后公安机关立案128件146人,纠正漏捕、漏罪、漏诉155人;批准逮捕跨省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非法采矿等案件1009人,批捕人数同比增加71.3%,起诉1076件2155人,起诉人数同比增加38%。在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绿色江淮”方面,共收集相关线索3328条,立案2154件,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09件、民事诉前公告程序326件,提起公益诉讼256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耕地、湿地、林地13960余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09处,督促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166家,督促回收和清除各类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14.4万吨。

发布会上还公布了章某、江某等人跨省非法倾倒垃圾污染长江生态环境公私财产损失抗诉改判案,青阳县检察院诉谢某、曹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滁州市南谯区检察院督促滁州市环保局履行“小炭窑”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等8起“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活动典型案件。上述8起案件涉及刑事和公益诉讼两类案件,其中涉污染环境类2件,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2件,土地资源保护、大气污染整治、农村饮用水源地、河道资源保护各1件。安徽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赵杰介绍说,这8件典型案例不论在案件类型、发生领域上,还是在诉讼检察监督措施、工作机制运用、监督效果上,均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据了解,专项检察活动中,安徽各级检察机关注意强化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林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信息交流、案件通报、问题磋商工作机制,并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美丽乡村检察行”以及公益诉讼“回头看”相结合,呈现出上下联动、内外协作和统筹推进抓生态治理的生动图景,形成了一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检察亮点”。

该省来安县检察院主动融入地方矿山综合治理,成功办理一批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案矿产资源价值3640余万元,诉请被告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366万元,目前已有4件9名被告主动缴纳99.8万元修复费用。安徽省宣城市拥有扬子鳄自然保护区,该市检察机关建立起“护鳄检察室”,先后对5起破坏扬子鳄保护区生态环境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芜湖县检察院促成该县林业局在九连山茶场设立120亩“公益诉讼补植复绿基地”。固镇县检察院协同县扶贫局、林业局等部门,将公益诉讼追偿滥伐林木赔偿金用于“检察公益扶贫林”建设,并安排当地贫困户负责管理此扶贫林以获取收益,从而实现了公益诉讼与精准脱贫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深化了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