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门口的掠食者


2019-09-04 10:55 来源:中国青年报

  张光兴在北京市丰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回房产证。

  杨世军起诉张光兴、要求对方偿还欠款的起诉书。受访者供图

  85岁那年,张光兴开始“流浪”。

  这位原卫生部退休干部租地下室住、到亲戚朋友家洗澡,居无定所。因为他的房子没了。

  2016年年底和2017年年初,这位北京老人用自己的房子作抵押,分两次借贷400万元,“投资”新元盛业生物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新元公司”)。公司承诺的还贷、收益、保本和免费提供保健品都没有兑现。张光兴债务缠身,房子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卖掉,他一度被迫离开了家。

  近两年,许多跟张光兴一样失去房子、背上债务的老年人,出现在公众视野里。张光兴的代理律师齐正解释,2017年,因全北京有200多人报案,新元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法定代表人王淑芳被北京警方逮捕。与其相关的部分案件至今仍在侦查中,涉及的房产有200多套,张光兴是其中一个案例。

  “流浪”16个月后,今年7月,根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张光兴的名字回到他曾失去的房产证上。老人也回到住了将近30年的老房子里。

  另一些签下他名字的纸张,眼下仍令他喘不过气。400万元,欠款合同白纸黑字,债权人把他送上了被告席。

  “新元公司的案件涉及的200多套房产中,张光兴是目前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拿回房子的。”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田硕宁对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说。

  律师齐正认为,比起其他200多个家庭,乃至全北京、全国所有因“以房养老骗局”“套路贷”失去房子的老人,张光兴算是“运气很好了”。

  “有房子吗?有汽车吗?”

  齐正一直觉得奇怪,为什么退休干部张光兴年轻时学医,晚年却不信医生,更信保健品。

  老人家是资深的保健品消费者,他关注各式各样的产品,瓶的、罐的,固体的、液体的。他曾跟上百人挤在一间屋子里听课,平时看保健养生类书籍。他看书时还喜欢做笔记,在空白处写心得感想,几乎在每行字下面画线画圈。

  2016年,新元公司的酵素类产品引起张光兴的注意。“酵素啊,酶啊,我非常感兴趣。”他说酵素的理念,和他当初在医科大学学的内容是一致的。新元公司的宣传资料印得“非常多,随便拿”。张光兴越研究越认同,开始购买产品。

  当时,对老人来说,唯一的问题是这种保健品“价位太高”。张光兴很快发现,自己掏钱,“继续吃下去比较困难”。

  据张光兴和多位老人回忆,新元公司有一个部门叫“贷款部”,负责把老人介绍给小额贷款公司或放贷人。

  “有房子吗?有汽车吗?”新元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建议他,将房产作为抵押物,可以从私人借贷公司借来好几百万元,再将这笔钱作为投资,注入新元公司,张光兴就能不花钱吃酵素了。

  老人记得,新元公司当时承诺,会签下协议,帮他偿还贷款产生的利息,每个月还会给他一笔投资收益,称之为“回购款”,贷款到期后新元公司归还本金,算是“以房养老”。

  张光兴当时很动心,回家跟妻子刘曙光商量。老太太起初不同意,最终在老爷子的坚持下答应了。如今回想那个时候,刘曙光直咬牙。

  2016年12月,经由新元公司介绍,两位老人被一位放贷人带到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在几份文件上签了字。

  直到今天,张光兴也说不清自己是怎么签下那些文件的,他最后也没有拿到公证书,更搞不清楚经公证产生法律效力的文件约定了什么内容。后来据媒体报道,类似案件中有些老人,在公证程序进行期间,甚至不记得见没见着公证员。

  程序完成后,张光兴被新元公司告知,他抵押的房产可以从放贷人那里借出300万元,这笔钱将用于购买新元公司的保健品800公斤。老人表示,新元公司当时承诺每个月给他6万元“回购款”,一年之后全额返还300万元本金,贷款产生的每个月9万元利息,也由新元公司来还。

  此后每个月1日,说好的6万元都会按时打到老人银行账户,打款人是新元公司。银行流水明细单显示,新元公司也的确将利息打到了债权人的账户上。

  张光兴也琢磨过,“房子市值将近600万元,却只贷了300万元,是不是有点不合算?”后来,他对当时的收益情况很满意,于是又将自己的80万元存款投入新元公司。

  2017年3月,张光兴被放贷人劝说,到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再次签下自己的名字,借贷100万元。

  在相隔4个月的两份经公证的债权文书上,债权人是两个不同的人。为这两次借贷进行信用担保的人名叫杨世军,他分别收取了9万元、13万元的担保费。

  对张光兴这样的老人来说,公证处这3个字,有着特别的公信力。可用齐正的话说,他接触的“以房养老骗局”“套路贷”相关案件,大多都会使用把老人领到公证处签字的方式。

  抵押房子的老人,借来的钱除了注入保健品公司,还投资五花八门的信托基金、理财产品。“这些人利用了公证处的公信力,削弱老人的防备意识,因为老人认为公证处就代表着公正。”齐正说,“但有些公证员,跟小贷公司的人特别熟。”

  张光兴还没有来得及看账户,他借来的钱就直接转给了新元公司。此后,张光兴在7个月里收到两笔“投资”的“收益”,累计44万元。新元公司在7个月里累计帮张光兴还款72万元。

  齐正后来帮张光兴算了算,新元公司给老人的这些“收益”,不足以弥补张光兴投入的80万元,也不足以弥补后来陆续产生的“房租、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用、保险公司保全房产的保函费用”。

  更何况,就算房子回来了,老人还背着400万元的债呢。

  钱没了,老房子也对他关上了门

  危机在2017年7月开始显现,用齐正的话说,当时,新元公司“资金链断了”。

  在这位律师看来,新元公司的经营方式是“庞氏骗局”,“利用新投资者的钱,给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而王淑芳“只有忽悠的本事,没有真正经营的本事”,资金链断裂是迟早的事。

  “新元公司的贷款部门,本质上是多个小贷公司的工作人员和非法职业放贷人组成的。套进来的人越多,利息也越滚越多,王淑芳的融资成本也就越来越高,这是不可持续的。”齐正向记者解释。

  那个7月,包括张光兴在内,许多“投资者”都没有收到新元公司打来的“回购款”,该给借贷公司的钱也没有到账。这些抵押房产借贷的人,开始陆续接到催款电话。他们找新元公司催问,没有得到什么实质性的答复,钱也要不回来。最后,不少人选择报案。

  一个月后,新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淑芳被警方逮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张光兴必须自己面对400万元债务和借款不断产生的利息,就连他那800公斤保健品,因为没有搬回家,似乎“也打水漂了”。

  新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逮捕还不到一个月,张光兴家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当初为他做担保借钱的杨世军。

  杨世军与张光兴的两位债权人签下债权转让合同,如今成为张光兴唯一的债主。在杨世军眼中,事情很简单,就是张光兴跟他借钱投资,失败后还不上钱了。

  在熟人眼中一辈子老实、本分的张光兴开始琢磨卖房还债。作为退休干部,他张罗卖房手续时惊动了老干部局。局里的人一听这事儿,都说他“肯定是被骗了”“这么大岁数他贷什么款?不可能”。当时,刘曙光去加拿大探望女儿,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张光兴没卖成。等老太太回国,一听卖房,立刻就否决了。

  几个月后,杨世军再次出现时,张光兴的名字,已经从自家房产证上消失了。

  老两口这才弄明白,自己当初在公证处签下的文件里,包含了一份委托书,“受托人可以代我们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产产权转移、过户事宜等”。委托人是刘曙光和张光兴,受托人正是杨世军。

  在老两口不知情的情况下,杨世军已经把房子以400万多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叫丁明的人,低于市场价约200万元。齐正给记者展示了另一份文件的复印件,上面显示,丁明在“买”下这套房子之后,又将其抵押给杨世军。

  去年12月,张光兴与被告丁明、第三人杨世军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在丰台区人民法院方庄法庭正式开庭审理。丁明出庭并承认,自己并没有真的拿钱买这套房子,只是因为拥有北京户口,替杨世军挂了个名。房子真正的拥有者,还是杨世军。

  也是杨世军敲开了张光兴的房门,要求两位老人离开“自己”的家。

  扯皮的过程,张光兴已经不太记得,只记得杨世军带来的人“很讲究,只说话,不动手”。

  老两口报警了,但民警看了房产证上的名字,无可奈何。双方没有任何肢体接触,最后民警只能说:“你们这是经济纠纷,得通过法院来解决。”

  “收房”的人拿着房产证,叫来开锁公司,直接给房门换了锁。这处80平方米的三室一厅,张光兴和刘曙光老两口一人占了一间,杨世军带着另一个陌生人在客厅住下了。

  两位老人约好,不能同时出门,至少要留一个。门锁已经换了,一出去,恐怕就回不来了。他们的女儿女婿都在国外,一时赶不回来。

  老人和收房人共同生活小半个月,偶尔互相冷嘲热讽几句,大多数时候相顾无言。老两口在厨房自己做饭吃,对方每天叫外卖。刘曙光发现,当初的两个债权人之一,偶尔会来给杨世军及他的同伴送饭。

  与此同时,杨世军开始领人来看房子,要把房子转卖出去。从早到晚,看房的人一拨儿接着一拨儿。刘曙光要是碰见了,就凑过去提醒对方,“这房子别买,产权可有争议啊”。这话丢出去,来的人“脚后跟一旋就走了”。

  这场对峙持续到2018年4月10日,那天刘曙光恰好不在,张光兴一个人守着老屋。突然间,房子的水电煤气都停了。

  张光兴一紧张,忽略了老伴不在家的情况。他走出房门,进入楼道查看电表箱,等他反应过来时已经晚了。

  这间他住了将近30年的老房子,在他面前牢牢锁上了房门。

  与张光兴处境相同的老人,近来年陆续出现在新闻报道中,已经立案的包括北京中安民生的“资产养老”案、广艳彬案等。类似的案件中,老人往往经历暴力收房或被迫卖房。

  在公证处签下一摞文件后,许多老人的房子就此被小贷公司控制。即便有些涉案人被依法判刑,被抵押出去的房产仍然难以追回。有着法律效力的“签名”和“公证”,成为司法部门的最大阻碍。

  可他们同样很难说清,自己是否真的对签下的那些协议毫不知情。杨世军对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提及,张光兴借款时的两次公证,公证处都有全程监控录像,随时可供查阅。他本人也愿意跟张光兴、刘曙光当面对质。

  “到底是谁在说瞎话?现在是谁在赖账?谁在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推卸责任?谁在不择手段地弄这些事儿,当一个表面上的受害者?”杨世军对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说。

  涉及“以房养老”骗局的新闻出现频繁,张光兴格外留意。他在一个与自身遭遇相似的案件中,看到了律师齐正的名字,觉得这个律师“有经验”。

  那起案件中,齐正帮受害人拿回了房子。他坦承,由于公证书的存在,这样的案件办起来很有难度。

  2018年7月左右,张光兴辗转找到了齐正。

  “围猎”老年人,开始是钱,后来是房子

  张光兴离开老房子时什么都没带,刘曙光还好点,背了包,身份证在身上。老两口一起用力拍门,随后报警。派出所民警来了两次,跟他们一起拍门,里面毫无动静。

  刘曙光回娘家暂住,张光兴却不肯离开这座老楼。他在老房子的同一个单元里,租到一间地下室。

  8平方米的地下室不见阳光,泛着潮气,卫生间在走廊里。张光兴没处开伙,顿顿饭都去附近市场的大排档解决。他一向追求养生,少盐、少油、吃素,大排档的菜得拣着吃。

  他躺在地下室的床上,往上数五层,就是自己曾经的家。每隔几天,他就上楼去看看,敲敲房门。

  有一次里面有人应声,张光兴赶紧要求拿回自己的包,“起码把身份证给我”。最终,他拿回了一个笔记本、一双鞋、一个保温杯,还有他的身份证。

  张光兴在地下室住了4个多月,熬过了2018年的夏天。地下室没有空调,85岁的老人拿湿毛巾擦汗,每隔几天再去亲戚家洗澡。

  9月,张光兴搬出地下室,和妻子在离家不远的一栋筒子楼租房,新住址仍然没有离开方庄。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北京的方庄一带开始建设各国家部委的宿舍区。当时交通不便,张光兴得坐单位的班车。如今,这里早被裹进市中心。日客运量近百万人次的北京地铁5号线从小区附近穿过,30年前荒凉的街道,现在在南二环和南三环之间,在早晚高峰时段打开手机地图,会看见它们呈现表示交通拥堵的深红色。

  齐正一直在劝老人搬远一点,他担心哪天要是遇见杨世军,没准老人又被劝着签了什么东西,“老头太好哄了,让签什么都签”。

  刘曙光也劝他搬到四环之外的地方,租金便宜点,但张光兴不肯去,“就认方庄,他熟悉”。

  房子没了,张光兴去公证处调取公证书,才知道当初给自己办理委托的一位公证员名叫杨宏舟。

  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田硕宁提到,就在今年年初,方正公证处包括杨宏舟在内的8位公证员,因涉嫌一系列“套路贷”“以房养老骗局”案件,已被朝阳警方正式批捕。

  “这是一套黑产业,有食物链。”齐正解释,一些人趁着“金融创新”的时代,趁着“很多监管和法律都没有跟上”,钻着空子做局,“围猎老年人”。前些年还只是骗钱,这两年干脆“盯上了他们的房子”。

  这位律师收集到的证据包括一系列案件中的合同和文书,有所有相关者的签名。张光兴当初与新元公司、杨世军等人签订的所有协议的复印件,目前也都被齐正搜集完毕。

  张光兴守着老房子等待,2018年12月26日,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里写着:“杨世军以张光兴的名义与丁明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无效。”

  张光兴签了那份委托代理房产的文件,杨世军就是他的代理人。民法总则规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杨世军以张光兴的名义把房子卖给丁明,实际上是卖给自己,那么这个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齐正向记者解释。

  杨世军不服一审判决结果,进行上诉。2019年4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两个月之后,北京市方正公证处送来一份文件,撤销2017年3月为张光兴、刘曙光夫妻做的那份“委托杨世军办理房产抵押、解押、出售”的公证书。

  撤销的依据是《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公证书的基本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上个月,中信公证处也针对近800处房产涉案的中安民生案,出具了一份承诺式的决定书,表示不给涉及中安民生的公证债权文书出具执行证书。

  时隔一年多,刘曙光重新走进住了几十年的房子,却感到陌生。家具蒙上厚厚的灰尘,屋里弥漫着怪味,纱窗被老鼠咬破。老太太用钢丝球一遍遍刷洗柜底的污迹。

  家里储藏的酒都成了空瓶,一本属于她的日记不见了。客厅桌上有一本不属于这个家的物权法,被翻得很旧,刘曙光猜测,也许是杨世军的。

  今年1月,杨世军一边上诉,一边另案起诉张光兴,要求其偿还贷款。6月18日,丰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目前还没有判决结果。

  在齐正看来,这起“新元酵素案”中第一个拿回房子的案子,或许会成为相关案件中较好的判例。

  据媒体报道,另一位因新元公司抵押了房子的老人,至今仍不知自己当时在公证处究竟签了什么合同,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债主到底是谁。

  双方都觉得对方是骗子,自己是受害者

  张光兴也很难说清,自己的债主究竟是谁。齐正根据收集到的银行流水单据判定,从始至终,借钱给张光兴的人都是杨世军。

  杨世军则认为,在这件事情当中,大家最该弄清楚的是“到底现在谁是受害者”。他眼中的张光兴,想逃避还钱的责任,“受益的时候往前冲,承担风险的时候往后缩”。

  在张光兴最初签订的两份借款合同上,出借人的名字都不是杨世军。一审法庭上,杨世军否认与两位债权人相识。但齐正把几份文件的复印件作为证据摊在桌上,他指出,杨世军和那两位债权人给法院留的地址都是一样的。

  张光兴的房子回来了,但老两口心有余悸。刘曙光时不时会想起杨世军在法庭上喊着“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样子。“我要是借出去400万元,也得想着法子要回来啊……还是得新元公司把这个钱还上才行。”说着说着,她就皱起眉头。

  但杨世军觉得,这钱就该由张光兴来还。“新元公司的人我也不认识,跟我也没有协议,我找他们要钱不是无理取闹吗?”他还表示,打电话跟张光兴要利息,老人对他说“我让朋友给你打过来”。

  “我当时也是被他给骗了!”提起这件事,杨世军同样气鼓鼓地说,“我就只想把钱放出去挣点利息……他(张光兴)当时跟我借钱时,诓我说要在海南买房定居,谁知道扭头投资理财保健品。”

  齐正也知道关于海南投资的事,据他解释,新元公司当时给张光兴的56万元,都被“海南儋州一家公司骗去”了,张光兴转账给儋州的开发商27万元要买房子,这笔钱也是齐正“花了好大力气给要回来了”。

  杨世军起诉张光兴的官司,大家都在等待判决结果,这位律师觉得赢面很大,因为这“不是正常的民间借贷”,整个过程“都很荒诞”。

  针对新元公司,张光兴今年5月17日才在齐正的建议下报了案,目前,这起案件正处在公安侦查阶段。齐正得到的最新消息是,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刑侦支队前几天给两位老人打了电话,告诉他们,案件已经开始调查了。

  他们不想再接着住老房子了。半个月来,两位老人仍然住在出租屋里,抽空回来归置东西,旧物件卖的卖、扔的扔。

  7月30日,张光兴的名字回到了房本上。齐正和刘曙光一致认为,房本不能让张光兴拿着,“再被人哄着签个什么,又把房子弄丢了”。

  齐正回忆,一年多前,他刚成为张光兴的代理律师,不到一周就接到这位老人的电话,邀请他“入股认购”某项目。

  “老爷子不会是又陷进传销了吧?”齐正急了。电话那边,张光兴含糊地说起,自己在通州。没过多久,他被送回家。齐正推测,那边大约是觉得老爷子身上“实在无利可图”。

  他曾亲眼看着这位86岁的老人,在小区门口被健身房发传单的小伙子游说,差点办了卡。他不得不冲上去把老人家拦住:“我说您这把年纪就别健身了!”

  “我也不能保证,到了这个岁数,自己是不是就能保持清醒,不被骗。”这位中年律师叹了口气。

  近年来,涉及房产“套路贷”的案件在全国各地出现,不少案件涉及公证员办理公证时有违规违法行为。2017年8月,司法部出台《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要求公证机构“不得为民间借贷合同进行公证,不得出强制执行书”,在涉及卖房委托公证时,“不得一次性把抵押、买房、解押全部写上,不得公证代收房款”等。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提出对以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为对象实施“套路贷”,应酌情从重处罚。

  齐正收集到的数据显示,仅在北京,近年来几个系列案件中,被抵押、变卖的房产超过2000套。包括今年3月立案的中安民生案800余套,今年5月立案的理房网案约450套、融房网案约200套,以及新元公司的200套等。

  收拾屋子的过程中,刘曙光时不时会翻出些箱子来,里面塞着各种保健品,都是张光兴这些年买来的。

  即便遭了罪、吃了官司,张光兴还是保持着自己的倔强。提及新元公司的酵素,他的评价仍是“这个产品确实不错”。

  被问及以后会不会再买保健品,老爷子瞧了一眼老伴儿绷着的脸,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张渺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