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能源汽车充电并非“一个价”


2018-08-06 16:59 来源:长江日报

  充电地点、时段不同,要掏的钱也不同
  新能源汽车充电并非“一个价”

  2日,位于江汉区发展大道63号的云电新能源超级充电站内,新能源汽车正在充电    长江日报记者姚传龙 摄

  仿佛一夜之间,悬挂绿色号牌的新能源汽车纷纷出现在武汉大街小巷,快速、安静、环保的优点让它们逐渐成为马路“舞台”上的耀眼“新星”。来自武汉市交管部门的数据显示,全市新能源汽车总量已近4万辆。

  同样是不经意间,新能源汽车充电站也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它们是新能源汽车的“加油站”。

  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如何收费?私人能否自建充电站?充电站有多大发展空间?长江日报记者近段时间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充电站收费“各自为政”

  2日下午1时,48岁市民苏军驾驶他的新能源出租车,来到位于江汉区发展大道63号的云电新能源超级充电站内。未来两小时内,他将在这家充电站附近吃午饭、休息,而新能源出租车则停放在充电桩前充电。

  苏军点击微信“扫一扫”按钮,扫描充电桩上的二维码,将充电线连接到车辆充电口,充电桩就开始了充电作业。

  这家充电站收费为1元/千瓦时。一般情况下,两小时可充电25千瓦时,费用为25元,车辆可持续行驶200—300公里。

  据了解,充电站收费并非像汽油、柴油“一个价”。在武汉三镇,不少充电站收费是分时段的。以国家电网电动汽车充电站为例,其充电价格分为3档:每天高峰期为10时至12时、18时至22时,充电价格为1.6元/千瓦时;平段期为8时至10时、12时至18时、22时至24时,充电价格为1.2元/千瓦时;低谷期为零时至8时,充电价格为0.9元/千瓦时。

  有的充电站收费则不分时段。中南路与武珞路交会处的一家充电站,全天充电价格一致,为1.95元/千瓦时;位于洪山区智和路的一家充电站,全天充电价格也是一样的,为1.25元/千瓦时。

  充电价格由两部分组成

  “我们出租车司机都会互相打听哪里充电更便宜,因为这关系到成本,会影响我们的收入。”苏军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的费用包括两部分,即电费与充换电服务费。其中电费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充换电服务费则用于弥补充换电设施运营成本。

  在国家电网电动汽车充电站,每天高峰期充电价格为1.6元/千瓦时,1.6元由电费1.0494元和充换电服务费0.5506元组成。

  根据《武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充电电费按国家和省价格部门规定执行。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

  与此同时,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标准暂定为0.95元/千瓦时。因此,充电价格的差异一定程度上体现在服务费方面。

  充电时需问清是否有停车费

  吸引苏军来到云电新能源超级充电站的另一个原因是,这家充电站不收取停车费。

  在国家电网电动汽车充电站,所有车辆充电时是不另行收取停车费的。但是,在武汉部分充电站,除了收取充电费用外,还要收取充电期间的停车费。

  对此,相关充电站所属的新能源公司回应:这是因为充换电设备建设在第三方的场地上。“关于场站方对现场车辆停放的管理问题,公司会尽量协调,满足广大充电用户需求”。

  私人和企业都可建充电桩

  江汉区发展大道上的云电新能源超级充电站于今年7月6日开放,有充电桩60个、工作人员5名,目前开放充电桩40个,另外20个电充桩在充电车辆超过40辆时启用。

  充电桩实际上分为两类——自用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自用桩”)和公用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公用桩”)。自用桩是指购买和使用电动汽车的个人,在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专用固定停车位上建设的充电桩及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公用桩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或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等单位,在公共区域建设、为新能源汽车车主提供服务的充电桩及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

  “企业建设公用桩门槛并不高。”国家电网武汉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公用桩报装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停车位平面图、产权人同意建设公用桩的证明、物业公司同意(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公用桩建设和施工方案等。材料齐全后,物业公司或运营商向所在区域供电营业厅提出用电报装申请。供电部门将安排专人上门勘察、建设。”

  充电需求增长迅猛

  两小时后,苏军回到出租车旁,车辆电池已充满电。“来这里充电的车越来越多了”。

  “来我们这里充电的基本上都是出租车、网约车,也有私家车。但目前私家车还不多,车主一般都在自家充电。”云电新能源超级充电站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截至今年7月,国家电网电动汽车充电站在武汉已累计建成运营42家,共计321台充电桩。站点分布于武汉中心城区和新城区,以及京港澳高速公路蔡甸服务区、京港澳高速公路东西湖服务区、福银高速公路新洲施岗服务区、沪渝高速公路江夏服务区、大广高速公路新洲服务区。到今年底,还将陆续建成运营14家充电站,总数达到56家。

  2017年,国家电网电动汽车充电站在武汉提供充电服务35.62万次,同比增长1002.15%;充电电量661.4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514.77%。今年1月至6月,国家电网电动汽车充电站在武汉提供充电服务20.71万次,同比增长71.12%;充电电量369.17万千瓦时,同比增长75.28%。

  充电站1年就可收回成本

  武汉市云电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谢作伟表示,作为一家民营企业,该公司在武汉已建成5家“云电新能源超级充电站”。每家充电站投资约300万元,对所有新能源汽车开放。新能源汽车在停车充电过程中,车主无需支付停车费。“发展大道上的充电站开放仅1个月,收益不错,每天可以输出1万千瓦时电能,预计1年内可以收回成本”。

  在武汉市近日召开的研究停车设施建设工作会上,专题部署了停车场、充电桩、加氢站建设工作。会议要求,要提高规划编制水平,统筹停车场、充电桩、加氢站建设,加大充电桩建设力度,今年充电桩数量要实现大幅增长。

  “相信将来充电站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谢作伟说。

  长江日报记者姚传龙 实习生孙颖

  声音>>>

  希望充电站点位更多分布更合理

  新能源汽车车主邹静说:“希望充电站点位更多,布局更合理。毕竟,充电站不像加油站那么普及。平时,我想去郊区游玩,首先会想到周边是否有充电站。”

  邹静说,目前,武汉中心城区的充电站逐渐增多。在乡村尤其是旅游景点周边,最好能规划建设更多充电站,以解决新能源车主的后顾之忧。 

  提醒>>>

  电动汽车电量快耗尽该咋办

  武汉市交管部门提醒,驾驶电动汽车时,如果电量快要耗尽,司机应该选择用最后一点电量把车开到安全地带,打开双闪灯,下车设置三角警示牌,通知拖车或者4S店工作人员前来处理。

  交管部门表示,尽管电动汽车都会在车内显示剩余续航里程的估算值,但是估算值并不总能准确地反映车辆实际可行驶里程。此外,寒冷或炎热天气也会造成电池续航能力发生变化,影响车主的判断。交管部门为此建议车主,时时关注车辆剩余电量,提前充电,以避免车辆“趴窝”。

  (长江日报记者姚传龙 实习生孙颖)

  原标题:武汉新能源汽车充电并非“一个价”"电池续航|三角警示牌|国家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