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监察建议书追回48万元


2018-07-30 14:3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违规拨付给5家企业的48万元已经全部追缴到位,我们正在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申报、拨付管理内控程序,堵塞制度漏洞。”近日,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纪委监委对该县财政局开展监察建议整改“回头看”时,县财政局局长陈城表示。

  陈局长的“决心”,源于华安县纪委监委发出的一份监察建议书。

  今年5月,华安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在对该县二轻集体工业联社邹某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县财政局、农业局存在工作不规范、作风不扎实等问题。

  在调查中发现,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局在实施第二轮现代农业(茶业)项目中存在审批制度执行不严、项目实施管理缺失、项目验收流于形式、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孙传宝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整理好相关材料,提交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委委务会研究。”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杨松华对孙传宝说。

  经会议研究,5月14日,华安县监委向县财政局、农业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上述两部门对违规申报第二轮福建省现代农业(茶业)项目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组织相关人员全力整改,追讨违规拨付的资金。

  “监察建议书客观指出我们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项目申报中把关不严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不到位,在项目验收中敷衍了事等问题确实存在。”该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5月15日,监察建议书发出次日,华安县财政局、农业局同步启动整改工作联合行动。

  明确了整改进度、核查内容,列出时间表。5月16日,由两个部门联合组成的4个核查小组立即行动起来,分赴各项目点开展现场核查。

  “一组走访调查了3家茶叶合作社,发现2家以合作、租用茶叶加工场所的形式申报项目补助,涉及补助金额10万元,已通知负责人缴纳相应款项。”

  “二组实地查看3家茶叶专业合作社的茶园,发现1家申报项目建设企业主体不明确,涉及金额8万元,已通知其缴纳相关款项。”

  ……

  当天晚上8点,4个核查小组准时在县财政局会议室碰头,首日收获颇丰。

  “按照监察建议,我们积极落实整改,联合开展核查,追回违规拨付给5家茶叶合作社的资金48万元,挽回国家财政资金损失,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已全面摸排全县涉及现代农业(茶业)建设项目茶叶合作社11家,共追回违规拨付资金48万元,同时向县纪委监委上报监察反馈报告。(杨特团 林嫦莉)

  原标题:一份监察建议书追回48万元|核查|华安县|现代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