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破获案值过亿元涉黑恶传销窝案


2018-07-04 14:32 来源:法制日报

  新乡破获案值过亿元涉黑恶传销窝案

  □ 本报记者  马维博

  □ 本报通讯员 赵爱伟

  近日,随着主要犯罪嫌疑人唐某在湖北省洪湖市落网,标志着一个跨13省19市、涉及4万多名传销人员、涉案资金过亿元、披着“传销”外衣实施犯罪的涉黑恶传销团伙彻底覆灭,其在河南省新乡市的42个窝点全部被端掉。

  今年2月起,新乡警方在工作中相继接到数起群众报警,请求解救被疑似传销组织控制的家属。通过细致排查,警方发现在新乡市区多处藏匿有传销窝点,经过深入研判,警方发现这些传销组织已经不单是聚集式传销,而是演变为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抢劫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涉黑恶团伙。

  对此,新乡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杨俊杰指示:各县分局要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坚持从出租房屋抓起、从案件苗头抓起,全力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决不允许此类犯罪活动死灰复燃。

  3月9日,新乡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打击涉黑恶传销团伙集中行动,并专门成立打击黑恶传销专案指挥部。

  经过大量深入细致调查、循线追踪,专案组发现藏匿在新乡的有“东北”“湖北”“湖南”“云贵”四个传销违法犯罪团伙,且逐步掌握了各传销违法犯罪团伙的活动轨迹、窝点分布等情况。3月9日12时许,新乡市公安局花园分局快速出击,成功打掉位于牧野区茹南小区的一个传销窝点,当场查获传销人员12人。3月10日9时许,卫北分局在黄岗街一个出租房屋内成功端掉一个传销窝点,当场抓获传销人员16人。

  专项打击行动伊始,新乡警方就出动10个分(县)局400余名警力,对藏匿在市区的多个传销窝点进行清剿,抓获一大批传销违法犯罪嫌疑人,缴获用于传销违法犯罪的大量日记本、手机、银行卡等。

  通过对多名传销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深入讯问,警方发现,“东北”和“湖北”团伙的顶层“领导”为同一人唐某。为尽快查清以“唐某”为首的传销组织集团的组织架构及主要犯罪嫌疑人,专案组彻查资金流向、层层追查“上线”,20余名专案组民警同步梳理嫌疑人的日记本、手机等物品,反复对嫌疑人的口供细节进行分析、相互碰撞印证,最终,在武汉、广州、桂林等地将遥控指挥他人实施传销违法犯罪的唐某、祝某、徐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经查,该传销犯罪团伙主要嫌疑人唐某通过遥控指挥8大团伙,横跨13省19市,涉嫌传销人员多达4万多人,涉案金额上亿元。

  专案组民警许广文告诉记者,此案受害人多是涉世不深的学生、无业人员,有的受害人与施骗者是亲戚或朋友或同学关系。犯罪嫌疑人主要通过网聊、介绍工作、做生意、谈恋爱等名义诱骗受害人加入传销组织,对诱骗加入传销组织的受害人,采取引诱、恐吓、泼水、殴打、扣押手机等手段将受害人控制在出租屋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诱骗、逼迫受害人缴纳费用,从中非法获利。

  据警方透露,该案多名嫌疑人原本是被传销组织诱骗的受害人,但经过传销组织的洗脑后,自己也变成了施骗者,思想被控制,分不清是非善恶,进而再对自己的亲戚朋友进行诱骗。受害者变为害人者,再逐步扩散至其亲朋好友,是这起案件最主要的特征,也是该传销团伙组织扩散的主要途径。

  经查,唐某传销犯罪团伙按层级由高到低划分为8个等级:总经理、经理、课堂领导、寝室领导、寝室二管、师傅、业务员(老板)、考察对象。以“寝室”(租赁房屋)为基本管理单元,称被新诱骗的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交纳2900元即成为业务员,之后通过交纳或骗取、逼迫他人购买虚构产品的数量逐步提高等级。

  为彻底铲除各类传销组织,让传销人员在新乡无处落脚、无处藏身,新乡警方专门出台了《新乡市公安局关于对房屋出租人的处罚依据》,并在全市范围内张贴,明确表示对向传销人员租房的房东严惩不贷。截至目前,全市已经有38名房东违反有关规定,被警方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截至目前,新乡警方共端掉传销窝点53个,抓获涉嫌违法犯罪人员719人,立破刑事案件35起,查处行政案件16起,刑事拘留275人,批准逮捕167人,治安拘留3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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