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层层拔毛”的占地补偿款
“他吃肉我怎么也得喝点汤吧。就是带着这种想法,我又回去找邵明周要了400元钱。”山东省平邑县丰阳镇郑家峪村扁山自然村村干部张庆民在接受谈话时对办案人员说。
今年2月,平邑县纪委监委几名工作人员到扁山自然村信访户家进行信访事项确认,在一旁的村民邵明周问了一句:“村干部给我送来4000元占地补偿款,后来又要回去400元,说是多给了,这里边是不是有事儿啊?”
这随口一句话引起了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赵红的注意。办案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很快,一个占地补偿款被“层层拔毛”的案件浮出水面。
办案人员找到当时村委会负责人邵珠华调取村里与铁塔公司签订的合同。邵珠华以各种理由推托,就是不让查阅合同。经过办案人员多次找他谈话讲政策、说明事情的严重性,邵珠华才拿出了合同,真相很快浮出水面。
“合同上补偿款是1.2万元,到邵明周手里只有3600元,其他的8400元到哪里去了?”办案人员问邵珠华。
“当初我以村委的名义和铁塔公司签订了合同,按照合同规定铁塔公司一次性支付给村集体补偿款1.2万元。因为是以村集体名义签的合同,补偿款是给村集体的,但是考虑到占了邵明周一分多地,我就参照其他村的补偿情况,主张补偿给他4000元,村集体留下8000元。后来又想,反正没有人知道合同的具体内容,我就自己占有了属于村集体的8000元钱,让张庆民给邵明周送去了那4000元。”邵珠华说。
办案人员又找到张庆民进行谈话,张庆民一开始还不承认,最后在证据面前知道无法再狡辩了,才如实地坦白。“邵珠华让我把4000元钱转交给邵明周,我就想从里边抠点小钱出来,所以,我又回去找邵明周,以自己的钱和补偿款混在了一起为由,要回了400元钱。”张庆民说。
“要不是你们,我都不知道自己被扣去了400元钱,太谢谢你们了。”5月23日,当办案人员将400元钱交回邵明周手中时,邵明周说。
最后,邵珠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邵珠华非法占为己有的8000元钱予以收缴上交。(本报记者 张晓明 通讯员 周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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