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实施第二轮“多证合一”改革


2018-06-08 14:13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福州6月7日电 (记者何璐)日前,《福建省工商局等十五个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正式印发,公布了该省第二批“多证合一”整合的涉企证照事项,在去年“18证合一”的基础上继续整合,将实行“31证合一”,具体涉及18个部门。

  将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受理纳入“31证合一”备案事项整合范围是本次改革重要特色之一。据介绍,原来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开业,需分别办理商务备案和工商登记。改革后,只需由申请人向工商一个部门直接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商务备案需要的指标项由工商部门一并采集,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

  《 人民日报 》( 2018年06月08日 11 版)

  原标题:福建将实施第二轮“多证合一”改革|备案|涉企|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