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已远超外资企业


2018-01-28 18:06 来源:中新网

  28日,由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发布的《2017中国企业社会责任500优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中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意识已远超过外资企业,入围企业中的中资企业所占比例有近八成。

  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历时半年,为“2017中国企业社会责任500优”评价甄选样本企业共1800家,以《财富》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为基本研究样本,同时兼顾其他社会责任工作做得比较好的企业。评价指标包括法律道德、质量安全、能源环境、消费者权益等10个方面。

  从不同行业看,报告显示,500优企业数量行业分布逐年优化,制造业入围企业达到152家,所占比例高达30%,租赁商业服务行业、金融业排在2、3位。与2015年的评价报告数据相比,多个行业入围企业数量都有所增加,例如房地产企业入围数量占比由4%上升至5%,表明中国目前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重视社会责任。

  从企业类型看,入围企业中的中资企业所占比例有近8成,其中国有企业数量340家,占比68%,外资企业数量110家,占比22%,位列第二,民营企业虽然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比较积极,但相比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还有差距,入围50家,占比10%。

  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仍然强于中西部地区的企业,北京、上海、广东的入围企业数量最多,中西部地区企业差距正逐步缩小。分省看,贵州企业社会责任平均分最高,为768.83分,排名第一;湖南企业社会责任平均分为759.43分,排名第二;北京企业社会责任平均分为740.86分,排名第三,各省样本企业平均分均在600分以上,省间差距不明显。

  此外,上市公司受到法律政策的约束,在信息披露和股东权益方面的表现明显优于非上市公司。

  报告指出,虽然目前中国已经有众多企业意识到履行社会责任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意义,但仍然存在较多企业社会责任担当不足、执行环节不尽如人意的情况,一些企业为了追逐利润违背基本的商业伦理,肆意破坏公共资源,造成了严重的产品安全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

  报告建议,企业应该将承担社会责任视作企业重大战略,将履责纳入到企业核心竞争力之中;要通过法律手段来促进企业增强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意识,明确和规范其负责任经营管理行为,并对企业带来的社会环境负面影响进行必要的硬约束。

  此外,报告指出,以央企、大型国企、跨国公司为代表的大型企业应该积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发挥好引领作用。以大型国企为例,其享有垄断定价权的优势和承担公共服务的智能,因此公众对其有着更高的要求,应该接受社会公众及舆论对产品质量和价格的监督。

  据了解,本次测评重点关注两个环节,一方面是参评企业近两年内必须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内容将作为整体测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是社会舆情评价情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