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切实提升乡村教师的社会地位,中国将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边远、越是艰苦,教师的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落实工作,2016年初,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明确提出:“进一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建立市级财政对乡村教师岗位实施生活补助政策”。
今天,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委与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北京市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发放办法》及补充办法,建立了市级财政对乡村教师岗位实施生活补助政策。
记者了解到,办法坚持精准支持的原则,实施差别化生活补助,明确区分市区两级财政支持责任。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范围包括乡村和镇区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其中市级财政重点支持乡村和山区镇区的中小学校;平原地区的镇区中小学校和乡村及镇区的幼儿园由区级财政支持。
办法制定市、区、校三级差别化补助标准,科学实施精准支持。北京市教委根据所有乡村和山区镇区中小学校距离北京城市中心的直线距离远近,将所有乡村和山区镇区学校划分为五大类,制定差别化的乡村和山区镇区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市财政局根据市教委核定的各区乡村和山区镇区教师总数及乡村和山区镇区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额度,下达各区预算;同级人力社保部门按照额度计算总量并调整。
此外,区级制定差别化补助标准,调控校际间的平衡。各相关区要以“距离本区公认的城区中心位置远近”为原则(或本区其他公认的差别化原则),研究制定统一的差别化岗位生活补助政策。
各区学校也制定差别化补助标准,调控校内平衡。各乡村校要以“岗位和任教年限不同”等为原则,研究制定统一的差别化岗位生活补助政策。
负责人表示,从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全市共为771所乡村学校的33658名乡村教师发放了91290余万元岗位生活补助,显著提升了乡村教师的地位和待遇,调动了乡村教师工作积极性,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促进乡村教育充分发展,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