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火罐却被火烧了 男子起诉医院要求赔偿
据安徽商报消息,40多岁的杨先生因为腰间盘突出前往合肥一家医院(下简称“医院”)去治疗。一名实习医生为其做拔火罐治疗,然而,拔火罐过程中,实习医生不慎将酒精泼洒,将男子的背部烧伤。为讨说法,男子将该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进行赔偿。昨日上午,此案在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
杨先生诉称,今年7月24日,他因腰间盘突出在医院接受拔火罐治疗,治疗中,实习医生不慎将酒精泼洒在他背部,导致其背部大面积起火。杨先生称,事发后,医生及护士没有立即进行善后处理,只有他进行自救,“我钻进被窝里面自己灭火。背部大面积烧伤,饱受精神和肉体折磨。”
杨先生说,后来医院将他转入康复科住院治疗,直至8月31日治疗结束出院,而医院仅仅承担了他的治疗费用,并没有其他补偿。经鉴定,他背部二度烧伤。杨先生将医院起诉至庐阳区法院,他认为,在治疗过程中医院没有安排专业的医生在一旁指导,而是让没有从业资格的实习医生单独治疗,且事故发生后没有进行及时应急处理,医院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他要求对方赔偿各项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3.8万余元。
对于杨先生的诉讼请求,医院辩称,杨先生在医院被烧伤是事实,为此,医院安排他治疗直至康复才出院,医院支付了医药费等相关费用2.2万余元。另外,杨先生烧伤后在医院还进行了烧伤以外的其他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用7千多元,同时其妻子在医院也进行针灸等治疗,花去医疗费用5千余元,以上费用杨先生均未向医院支付。院方认为,烧伤以外的治疗费用,杨先生应如数向医院支付,请求法院一并处理,从赔偿款中扣除。
对于医院的说法,杨先生表示,关于他妻子和其本人在医院的其他治疗,是医院主动说免费给他们治疗,是医院对他的一种补偿。庭上,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法庭将庭后予以调解,如调解不成,则予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