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时代,新鲜事物层出不穷,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也花样百出。近日,浙江省象山县检察院审理了一起网络诈骗案,13名犯罪嫌疑人从“网络关键词”中找到商机,精心设计套路,引诱被害人深陷其中,涉嫌诈骗金额达450余万元。
天上突然掉下“馅饼”
家住象山的何某是一家具厂老板,还拥有一个网络销售平台。
2014年上半年的一天,何某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来电。该男子自称是上海某咨询公司员工,称何某的网络销售平台十分有价值,是抢手的“关键词产品”。如果何某同意转让,可以赚上亿元。该男子还留下了公司地址,邀请何某去公司面谈。
放下电话,何某有点动心。为了解详情,何某专程赶到上海某咨询公司。当看到该公司有正规的办公地点和营业执照,十几名员工不停地打电话忙碌着,他开始对这家公司产生信赖。接触几次后,该公司提出,如果搭建一个配套的B2C网络平台,通过捆绑销售,才能卖出高价。何某听后并没有马上作决定。
“买家”现身却是陷阱
过了一段时间,何某几乎把这事淡忘了,却接到一位“知名投资公司主管”的电话。对方表示对何某的互联网家具销售平台很感兴趣,想收购该平台,并询问是否拥有与之相匹配的B2C网络平台。这时,何某想起之前接触过的上海某咨询公司的话,确信此事属实。于是,他主动联系上海某咨询公司,同意做配套的B2C平台。
2014年7月,何某收到了B2C平台相关证书。经验证,可以正常运行。何某急忙联系那位“知名投资公司主管”,并应其要求,把这个B2C平台的使用年限设定为永久。就这样,前前后后花了23万元,何某总算可以安心等待高价收购了。
然而,好消息总也没有到来。何某着急了,电话联系那位“主管”,却被告知,公司投资计划有变,不打算再收购他的网络平台。2015年7月,何某发现他的B2C网络平台已经不能正常使用,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办案检察官提示风险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在这起网络诈骗案中,与何某经历相同的被害人还有多名,他们分散在全国各地,大多为做生意的中小企业老板或经商人士,有的想获取高额利润,有的想发展电子商务,但本人又对网络专业知识不甚了解。诈骗人员抓住这一点,通过网络搜索、客户信息交换等方式,锁定拥有“网络关键词”的企业老板,谎称有买家愿意出高价购买其手中的“关键词产品”,引诱其上当,然后再通过扮演客户、网络公司员工、知名投资公司主管等,取得对方信任,又以买家要求完善产品配套资源为由,诱骗对方向他们高价办理各种所谓的APP、域名、通用网址、微信公众号等。其中,四川的王老板就连续中招,先后制作了8个网络平台,开发出20多个配套产品,被骗400万元。
“网络关键词”是互联网域名的搜索简称,用户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某个关键词,便可直接访问目标网站,对企业在网上树立和推广品牌具有一定作用。然而,“网络关键词”尚未被公众完全熟知,该领域目前也没有形成规范统一的管理制度和经营模式,存在的漏洞较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为此,检察官提醒社会公众,对于这类利用“网络关键词”赚钱的方法,不可偏听偏信,投资时应谨慎小心,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而盲目投入,最终遭受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