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经济健康发展需要产融良性互动
产融良性互动是指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互需求、相互利用,共谋发展、合作共赢。其主要特征有:1、双方各有所需,一方需求的正是对方拥有的,双方结合能产生协同效应;2、双方的结合是在相互沟通的基础上被双方认可的;3、双方结合后有“1+1>2”的效果;4、双方结合后原有管理层格局没有显著变化;5、双方结合后,各自原有业务没有发生急剧变化,彼此保持相对独立。
在产融良性互动中,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是可以顺畅转化的。金融资本要尊重实体经济,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实体经济要能够为金融资本提供增值机会和回报水平。实体经济做强做大后,其形成的产业资本能够源源不断地向金融资本输送更多的资金,金融资本从而更有能力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因此,产融良性互动可以提高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和金融资本共同健康发展。
金融资本突破界限易造成经济“脱实向虚”
产融非良性互动会导致资源错配、投机盛行、经济“脱实向虚”。首先,金融资本要控制实体经济需要更多的资金,会增加其融资冲动,加大其从产业资本中进行融资的力度。其次,金融资本通过控制实体经济,可以获得短期市场的溢价,形成资产泡沫,短期内在账面上形成利润,从而更容易获得资金的追捧。第三,如果金融行业利润显著高于实体经济利润,产业资本被金融资本控制后,更多原本应运用到实体经济运营的资金会被抽走,作为金融资本投入到下一场控制之中去。第四,由于虚拟经济利润率高于实体经济,更多原本应投入到实体经济的社会资金会被虚拟经济截流,从而造成实体经济资金更加短缺,经济发展空心化。
产融结合的非良性互动,往往是金融资本突破边界造成的。一种情况是,金融资本未与实体经济进行协商,利用自己的流动性和聚集性优势将己方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造成结合双方的冲突。另一种情况是,由于过于紧密的产融结合,缺乏各自应有的界限和防火墙,一方的麻烦会拖累到另一方的发展。一是金融资本控制与产业资本的反控制之争,对实体经济的企业治理带来损害;二是过于紧密的产融结合关系会损害企业的内控机制,弱化风控管理;三是产融双方过紧的耦合关系可能会积累经济泡沫,从而导致股票、债券及房地产等价格的非正常飙升。
五方面促进产融良性互动
首先,要划定金融资本的边界。金融资本是有一定边界的,而且应该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但由于它与产业资本总是交织不清,并且新的金融产品和信用形式层出不穷,当政府的管理措施滞后时,它就会突破边界,给实体经济带来危害。实体经济受到危害,必然会反过来影响金融资本,从而对宏观经济造成冲击。对此,监管层应及时更新监管理念,出台有关政策和法规,限定金融资本的运营边界,限制金融资本过度控制实体经济。金融资本对实体经济的投资,在任何一家公司内的比例应以不实质性影响公司决策为限。
其次,建立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利益分配的引导机制。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的根基,这个利益分配机制应该向实体经济倾斜。比如,通过利率调整,减轻实体经济的负担;通过税收等手段,遏制房地产价格,确保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投资收益率基本保持相当。同时,完善产业市场和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有效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缓解和消除资本在产业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存在的巨大的无风险套利空间和行为。
第三,完善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快速转换机制。这包括畅通IPO通道,简化债券产品发行,加强债券市场建设,提高资产证券化效率,让产业资本具有更强的流动性,从而让更多金融资本愿意投资到实体经济中去。
第四,金融资本需加强行业内控管理。具备自我约束的能力是金融资本风险控制和内在发展的要求。当金融资本不受约束的时候,资本贪婪的本性将暴露无遗,会伤及实体经济的良性发展。保险资金和各类资管计划等类型的金融资本都来源于产业资本和普通民众,应该受到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否则极易形成流动性风险,导致恶劣的经济后果,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第五,实体经济亦需要不断成长,具备抵御金融资本侵害的意识和能力。产业资本应该在资金管理、股权结构、协议策略等方面对金融资本构筑有效的防御工事。政府亦应在立法层面尝试支持股权与投票权分离的双层结构设计,支持类似的协议安排,确保实业家对企业的控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