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按照分配名额组织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并于6月30日前上报推荐名单和资料,住建部将以现场答辩形式审查推荐的特色小镇,会同财政等部门认定并公布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名单。
与第一批特色小镇推荐要求相比,第二批的要求更加严格、具体。通知要求,各地推荐的特色小镇应具备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和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并满足六大条件:一是具备良好的发展基础、区位优势和特色资源,能较快发展起来;二是实施并储备了一批质量高、带动效应强的产业项目;三是镇规划编制工作抓得紧,已编制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或专项规划达到了定位准确、目标可行、规模适宜、管控有效4项要求。现有规划未达到定位准确等4项要求的已启动规划修编工作。四是制定并实施了支持特色小镇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了市场主导、政企合作等良好政策氛围。五是实施了老镇区整治提升和发展利用工程,做到设施完善、风貌协调和环境优美。六是引入的旅游、文化等大型项目符合当地实际,建设的道路、公园等设施符合群众需求。
通知还强调,对存在以房地产为单一产业,镇规划未达到有关要求、脱离实际,盲目立项、盲目建设,政府大包大揽或过度举债,打着特色小镇名义搞圈地开发,项目或设施建设规模过大导致资源浪费等问题的建制镇不得推荐。县政府驻地镇不推荐。以旅游文化产业为主导的特色小镇推荐比例不超过1/3。
与第一批159个特色小镇候选相比,第二批的候选名额扩大到了300个,几乎翻倍。在第二批各省(区、市)特色小镇推荐名额分配表中,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名额最多,均有15个;四川省第二,有13个;河北省、安徽省、福建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并列第三,均有11个;北京市有5个。
据了解,在第一批全国特色小镇名单中,共32个省(区、市)127个特色小镇,其中,浙江省的数量最多,有8个;江苏省、山东省、四川省均有7个;广东省有6个;安徽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均有5个;北京市有3个,包括房山区长沟镇、昌平区小汤山镇、密云区古北口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