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继续支持企业以工代训 促进“稳定就业、保障就业”


2020-06-21 17:18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原创稿

6月21日电为扎实做好“稳定就业”和“保障居民就业”工作,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继续支持企业开展职工代表培训,明确职工代表职业培训补贴的范围、对象和标准。

《通知》明确规定,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批发和零售等行业的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一、凡吸收档案卡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大学毕业生离校后两年内,以及已登记失业人员,且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根据吸收人数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此外,对于被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确定为因疫情影响而暂时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型企业,如果组织现有在职职工为职工进行培训,可根据组织职工为职工进行培训的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通知》规定,以工人代培训为基础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500元/人/月,由各地区按规定分配给企业,由企业用于开展工人代培训和工人生活补贴等费用。代表工人接受职业培训补贴的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本政策将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验收期将于2020年12月31日结束。政策期结束后,将恢复以工作取代培训的原有政策。

企业应按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替代工人的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在享受替代工人职业培训补贴期间,可以组织开展其他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相应的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