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电 近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课题组发布了《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研究报告》(以下简称研究报告)。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相关法律政策问题,研究报告主要关注了六大问题,涉及几十项具体法律政策建议。
研究报告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为价值取向,指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应确立以儿童权利为导向的法律政策理念,建立堵疏结合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体系,以及多方共治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
研究报告首先认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要遵循《儿童权利公约》,确立以儿童权利为导向的法律政策理念,尊重儿童的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中央团校王建敏教授也认为,提高未成年人的未来素养,也是提高其未来的发展能力,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应该体现儿童视角。
针对充分实现网络环境下儿童的受保护权,研究报告具体提出了三项立法政策建议:加大对发布、传播不良信息行为的处罚力度;在刑法中规定对持有儿童色情信息行为的处罚;对涉及未成年人网络欺凌的资料采取阻断传输、删除等措施,对实施网络欺凌的行为进行处罚。
当前,互联网对实现儿童发展权和参与权具有重大积极意义。应明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不应以牺牲未成年人基本权利为代价,把未成年人隔离在网络环境之外,而是要积极支持、引导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保护,在参与过程中培养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以最终实现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表示,“在互联网时代,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与能力将成为未来与人竞争的重要因素,未成年人上网宜疏不宜堵。”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全社会的事情。研究报告指出,国家要搭建多方共治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阐述了政府、企业、学校、家庭和社会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应该承担的具体职责。
研究报告认为,国家要建立堵疏结合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体系。建议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直播、发视频等行为进行限制而非隔离。对于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应赋予其自主使用网络直播或播发视频的权利;鼓励未成年人发布具有正能量并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产品分类制度等。
此外,研究报告建议参照美国和欧盟的相关立法,破解未成年人身份确认与隐私保护的难题。建议,国家应该主导建立“一站式”未成年人身份识别管理平台;区分年龄确定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完善监护人同意制度等。
对于社会高度关注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沉迷问题,报告建议由政府推动建立“一站式”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管理平台,对未成年人网络游戏行为进行统一管理;加强对企业调研,对互联网企业在防沉迷方面采取的有效措施进行研究,为立法提供参考并进行推广;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在未成年人防沉迷方面的作用;明确网络游戏成瘾的诊断标准,加强对网瘾戒除机构的治理。
近年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倍受社会关注。全国人大正在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了“网络保护”专章;国务院制定的专门规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也即将问世;国家网信办正在制定《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也已经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说: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制建设很关键,技术也很重要,比如,由政府设立“一站式”未成年人身份识别和保护平台,可以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但是,政府与社会应该有分工,尤其是要开发家庭的作用。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离不开现实社会的努力。研究报告认为,国家要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现实保护的有效融合,提出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比如:建立儿童大数据系统、建立村(居)委会儿童权利督察员管理系统;利用网络的便捷性,建立及时高效的举报机制;推动建设网络教育平台,提升家长教育能力;以网络产品等形式,推动网络素养教育的普及,开设网络课堂,对未成年人开展有益的安全和文化知识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