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11个设区的市全面行使地方立法权


2018-07-24 14:48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河北省11个设区的市全面行使地方立法权

2015年3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赋予秦皇岛、廊坊、保定、邢台4个设区的市立法权,这是修改后的立法法施行后,河北省具有立法权的设区的市首次扩容。

当年10月召开的河北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获得立法权的设区的市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客观地、实事求是地研判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存在的立法需求,开展立法要力戒千篇一律、大而化之。

3年过去了,河北省11个设区的市已经开始全面行使地方立法权。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北省共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效力的决定67件,修改法规65件、废止法规28件,批准设区的市法规62件、自治县单行条例1件,审查规范性文件141件。这是《法制日报》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河北省地方立法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的数据。

“多数设区的市都能坚持精细立法、不搞重复性立法,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立什么的原则,突出关键性条款,切实解决某一领域、某一方面的特定问题,做到了不照抄照搬,不贪大求全。”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会勇说。

设区的市立法不求大而全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了天更蓝、水更绿、山更美,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立法甚多,河北各地也都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最重要的工作之一,自觉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立法,但相关设区的市各有侧重、亮点纷呈。

2017年12月1日起,《张家口市禁牧条例》施行。条例设定了禁牧、休牧、轮牧的机制,从张家口市作为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的定位出发,立足于当地畜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实现林草资源保护与畜牧业协调发展。

禁牧条例是张家口市获得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今年1月,条例入选河北省2017年度“十大法治成果”。由于这部重要的地方条例内容高度概括、条文明确简练,只有4章21条,被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誉为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少而精”的典范。

“在立法实践中,我们从精简体例着手,坚持有几条定几条、管用几条定几条,避免小法抄大法,既有较强的针对性,又更具可操作性,容易学、记得住、用得上。”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青春说。

与张家口市生态环境特点相似的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也将环保立法聚焦禁牧问题,正在制定《丰宁满族自治县封育禁牧条例》。“上届我们规划制定《丰宁满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建设保护条例》,但这个题目太大,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无所不包,涉及上位法超过200部,难度非常大。”丰宁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在交流会上直言,自治县立法题目没必要太大,能解决好一个问题就好。

同样针对生态环保领域立法,邯郸市则先后制定城市绿化条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建筑垃圾处置条例、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保温材料促进条例等8件地方性法规,对城市绿化、尾气排放、垃圾处置、新型墙体材料推广等行为进行规范。

雄安新区设立起源于白洋淀、雄安特色体现在白洋淀、雄安布局关键在白洋淀。而白洋淀是九河下梢,九河全部在保定境内。因此,恢复白洋淀历史原貌、保护和治理白洋淀生态环境很大程度上要依托于保定。今年3月,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启动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为雄安新区生态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现在已进入文本修订阶段。

  精准聚焦解决具体问题

2015年10月、2016年5月,位于河北唐山遵化市的清东陵接连发生文物被盗案件,虽然相关案件很快侦破,被盗文物被追回,但清东陵的保护管理工作却被推向风口浪尖。

针对清东陵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对现行《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修订后的《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办法较之前规定责任更加明确、要求更加具体、处罚力度明显加大,随着办法的修订施行,清东陵的管理主体、管理规范、禁止行为等都发生了改变和补充,把清东陵的依法管理水平推向一个新高度。

“设区的市一级立法重在解决具体问题,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辰彦在交流会上介绍,在制定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时,有关方面提出了制定城市管理条例的建议。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后认为,类似立法项目切口过大,范围过宽,针对性不强,难以深入具体,搞不好就会成为无实质内容的重复立法。

经过反复论证,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针对本市停车场供需矛盾突出,群众对停车难、停车乱和乱收费问题反映强烈的现实,在没有直接上位法的情况下,坚持创新性立法,将秦皇岛市首部地方性法规聚焦在停车场管理上。

据介绍,《秦皇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出台后,有关主管机关以条例为依据,依法整顿全市停车秩序,并在城市区新施划3.3万个停车泊位,停车场违法收费、私设地桩地锁侵占公共资源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停车秩序明显改善。

“地方立法要坚持切口要小、聚焦要准。‘切口要小’就是在选择立法项目时,注意针对特定领域,解决特定问题,避免贪大求全。‘聚焦要准’就是立法项目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社会关注的痛点和政府工作的难点。”刘辰彦说。

民众有所呼立法有所应

乘车主动让座、有序排队不插队、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公共场所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节俭用餐不浪费、垃圾放进箱、遛狗拴绳粪便清。2016年开始,由石家庄市民投票评选的十条文明行为准则正式公布。然而,一些人的陋习还是让市民广为诟病。

今年7月1日起,在石家庄市,公共场所吸烟、携犬出户不束犬链、随地吐痰便溺等行为,不再只是违反文明行为准则的不道德行为,而是明确的违法行为。7月1日起施行的《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分为组织协调机构、文明行为准则、社会组织和执法部门职责、法律责任四部分,规定了15项禁止的不文明行为,并明确了具体的惩罚措施。

遛狗不拴绳,公安部门罚款50元;遛狗不清理在公共场所产生的排泄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罚款50元;个人占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消防部门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有了这些明确的惩处措施,文明行为不再只是倡导,真正成为依法推进城市文明程度的铁则。

“立法为民是地方立法工作的基本原则。各设区的市一定要树牢人民至上理念,积极回应人民关切、民生热点、社会焦点,做到民众有所呼、立法有所应。”王会勇说。

保定市近代工业基础雄厚,槐茂酱菜厂创立于清康熙十年,新中国面粉厂始建于1919年,保存至今的厂房建筑群对研究民族工业发展史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新中国成立初期在保定建立了“八大厂”,更成为中国工业发展的一个缩影。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这些老字号企业成为城市记号和工业遗存的同时,也面临着去与留的问题。

“只有符合实际的法律,才能成为人民习以为常的自觉行动,才能成为一个社会的制度规范和道德规范。”保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誉峰介绍说,针对工业遗存和市民感情的现状,经过充分立法调研、征求各方意见,2017年保定市在河北省率先制定了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保存城市记忆,传承工业文明,保定也成为全国第三个制定此项条例的地级市。

“设区的市立法不同于国家立法,也不同于省本级立法,具有自身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王会勇说,各设区的市一定要开拓思路、创新方法、勇于尝试,进一步拓宽地方立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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