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通一街道建“违建”对外招租,部分租金被指抵扣公务接待费
江苏南通崇川区一条由街道重金打造的、被列入“市区服务业重点项目”的滨江休闲美食街,在经历了短暂的红火之后,近年来陷入矛盾纠纷的泥淖,引发多起民事、行政官司。
不少商户向澎湃新闻反映,他们在经营过程中发现,上述“长江中路滨江休闲美食街”的房屋均未取得相关规划手续,以致无法办理房产证,这给日常经营带来种种不便。
滨江休闲美食街上,多家店面处于空置状态。 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 图
南通市规划局之后答复称,滨江休闲美食街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也就是说,该街区属于违法建筑。
多名商户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在向南通市崇川区城管局举报任港街道办搞违建之后,该违建并未被拆除。商户遂将崇川区城管局诉至法院,而任港街道办则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
近日,随着相关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任港街道办兴建违法建筑的问题逐渐大白。
今年5月30日,崇川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毛丽华表示,截至目前,任港街道办仍未补办相关规划手续,城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31日,任港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陆春新对澎湃新闻表示,上述“违建”街区,办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因种种原因未能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级部门正在协调推进手续补办。
是否存在合同欺诈?
“在‘重点项目’、‘特色街区’等光环的笼罩下,一批投资者从滨江休闲美食街看到了商机。”商户陈华对澎湃新闻记者说,长江中路滨江休闲美食街大概是在2009年、2010年前后开街的。
陈华回忆说,他先向崇川区任港街道办租下沿街的店面,开了一家宾馆。但几年时间里,生意一直不太景气。2014年,正当他准备加盟国内品牌连锁酒店之时,却遭到品牌连锁酒店拒绝。缘由是对方要求他提供房产证,而房屋出租方——任港街道办却无法提供,导致他的加盟计划“流产”。
没有房产证,陈华当初是如何把“营业执照”办下的呢?
据陈华称,当他和其他商户找街道办要房产证时,街道办没有给。给的是“会议纪要”和产权证明具结书,并对他们说“拿着这两样东西”,就可以办到营业执照。
多名商户提供的“营业手续办理协调会议纪要”,要求各部门“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切实加大对该项目的扶持帮助力度。该会议纪要形成于2010年4月,由崇川区政府办印发。
经营数年的店面,居然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让商户们匪夷所思。商户一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后,揭开了房屋无法办房产证的谜团。
南通市规划局答复称,滨江休闲美食街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本组图片除标注外均由举报人提供
南通市规划局于2016年2月答复称,滨江休闲美食街并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意味着,该街区属于违法建筑。
“非法搭建,又进行了非法招商,进行了非法出租,欺骗我们租赁户,签订了租赁合同。”商户陶波在接受江苏卫视采访时如是说。
2017年12月,包括陶波、陈华在内的多名商户向南通市工商局举报,任港街道办涉嫌合同欺诈。
“说街道办‘欺诈’,这个锅我们是不背的。街区在招租、签约、办营业执照过程中,没有产权证是不争的事实,不存在隐瞒。”今年5月31日,任港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陆春新如此回应澎湃新闻。
陆春新表示,个别商户事后谎称不知情,但事实上,他们在入驻之前,已经做过充分的考察、论证,有一个长远打算,已经掌握到街区房屋没有产权证的相关信息。
陆春新还对澎湃新闻称,其实,在租赁合同中,并没有要求租赁方——街道办提供房产证,但规定应协助商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手续,对此,街道办已经履行了承诺。
陆春新认为,商户的“升级发展”受限,既是因为街区的“先天不足”,也是因为商户缺乏战略考虑,责任应该“各打五十大板”。商户可通过正当渠道向街道办提出解约等诉求,并要求后者承当一定的赔偿责任。
2万平方米的违建街区
据滨江休闲美食街另一名商户李宏泉介绍,针对该街区违建问题,他于2017年4月先后向南通市城管局、国家住建部进行举报。
住建部回复
澎湃新闻在住建部的回复中看到,住建部已向江苏省住建厅发函要求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处理。江苏省住建厅反馈,已立案查处,尚未完成调查、处罚。
之后,商户们多次咨询南通市崇川区城管局调查进展,均无果。
2017年11月,李宏泉等人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崇川区城管局诉至法院,任港街道办随即成为该起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城管立案调查审批表
案卷材料显示,2017年5月下旬,崇川区城管局已对滨江休闲美食街违建立案查处,并对相关责任方——任港街道办及崇川区兴港经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公司”),进行调查。
一个多月后,崇川区城管局向任港街道办和兴港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30天内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此,崇川区城管局称,其已经积极履行了职责。
城管责令改正通知书
已被认定为违建的滨江休闲美食街,从建设到招商,再到出租,为何一直未被查处?
任港街道办在行政诉讼答辩状中称,2007年初,为支持南通中远船务扩建工程的实施,拆迁了任港街道集体用房2.2万平方米,搬迁10家企业,因此,村集体收入每年减少170万元。
任港街道办称,经相关负责人批示后,同意任港街道办建设商业用房对外出租,以缓解任港村级组织生存发展的困难。
案卷材料显示,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米的滨江休闲美食街,由任港街道办、兴港公司以6:4的比例投资建设该工程。工程于2008年2月开工,同年底竣工。
不过,任港街道办表示,该项目的“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直到当年8月才取得,规划为“临时用地”,而这为以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街道办:正协调补办规划许可手续
在陆春新看来,上述行政诉讼及其他举报的起因,是商户在拒不交房租的情况下,街道办将商户告上法院,相关判决已经生效。
陆春新说,商户眼前照常支付房租已成定局,转而以举报“临建”手续已过期为由,要求崇川区城管局拆除违建,以此向街道办“施压”。
今年5月31日,任港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陆春新承认,滨江休闲美食街的诞生,有特殊的历史原因,虽然“不合法”,不过有一定合理性,是为了确保失地农民的利益得到补偿。
据陆春新称,目前相关规划手续尚未补全,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以推进。
“最终的结果有两个方向。一是相关手续补全,街区‘合法化’。二是裁定街区为非法建筑,强制拆除。这两种结果,都是可以接受的。但街道方面应做一些努力,维护拆迁村民的利益。”陆春新说。
部分租金被用于公务招待?
任港街道办曾多次表示,滨江休闲美食街对外出租所得租金,用于公共利益和村民的养老保障等方面。
不过,有商户陶波向江苏卫视表示:“我们这边有好几家饭店,任港街道办的人经常过来吃饭,每次吃饭都不会给钱,都是让我们记账,然后所有的餐费就用来抵房租。”
商户质疑,这些本应用于公共利益的租金,被任港街道办部分用于“公务招待”。
公务接待票据
在一家名为紫缘公馆的酒店提供的票据上,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收款项目中写着房租(餐费抵),上面盖有崇川区任港街道财政所的财务专用章,金额少则数千元,最多的一笔竟达31.6万元。
上述票据开出的时间均是2012年,从4月18日至12月17日。共开了7张票据,餐饮消费金额共计44万元。
在任港街道办与紫缘公馆酒店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中,任港街道办方面表示,经统计,各部门加起来,在紫缘公馆酒店消费的金额为36.89万元。
据任港街道办方面称,紫缘公馆酒店未按合同交房租,经其请求,所以才“将任港村、拆迁办、农经办等部门的招待预算”放在紫缘公馆酒店。
陆春新进一步解释,最终,任港街道办与酒店方确定以餐费抵房租的形式进行结算。实际上,这些餐费是由“三公经费”中支出,而抵扣的房租还是计入了资产收益的账上,然后再进行分配,按照原来的用途,用于公共利益和村民的养老保障等方面,“并不存在挪用、侵占、私吞房屋租金的情况。”
陆春新称,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前,该街道原则上都按60-80元/人的标准,安排工作餐。而该街道办的公务招待,是按照严格的流程进行申报、审批、报销的,不存在党员干部违纪的问题。
“其中,金额最大的一笔31.6万元的票据,是较长一段时间、多部门的餐费汇总。”陆春新说。
针对上述问题,今年5月 30日下午,崇川区纪委信访室丁姓主任回应澎湃新闻称,接到相关商户的信访举报后,调查人员已进行调查,是否构成党纪立案,将根据相关情况来确定。
丁姓主任表示,根据她此前掌握的情况,没有发现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的问题。新的进展,需要等调查人员反馈后才能答复。
原标题:街道“违建”对外招租 有租金被指抵扣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