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国检察工作交出5年精彩答卷
走出中国特色公益司法保护道路
建立捕诉研防一体的知识产权专业办案机制、全面推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深化智慧检务建设……
记者今天梳理各地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发现,各项数据背后是检察机关5年来不断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取得一系列新成效的精彩答卷。
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
5年来,全国各地检察院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为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贡献司法力量。
“从境外追回外逃人员47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4人”,浙江是全国检察机关追回“百名红通人员”最多的省份。
据统计,5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突出查处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5915人,同比上升41.55%,其中查处厅级以上干部234人、县处级干部1398人,挽回经济损失35.2亿元,查处渎职侵权犯罪3251人,其中查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渎职犯罪859人。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查处不法分子3080人,同比上升117.8%。
办案量位居全国前列的江苏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84553人,提起公诉483581人。其中,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286件10304人,贪腐大要案件5486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089件。
北京市检察机关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共抓获境内外在逃犯罪嫌疑人74人;上海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天网”行动,成功追捕、劝返27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
深化司法防控服务非公经济
“我们是‘一带一路’政策下的受益企业,这是我们产品走出国门的好时机,检察机关介入后,有了专业的法律指导和政策支持,我们更有底气了。”2017年7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某企业经理宋改玲在谈及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时,话语中满是感激之情。
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是检察机关的工作主线。非公企业“怕什么”“烦什么”“要什么”,检察机关就解决什么、做什么。
5年来,湖南省检察机关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出台服务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等15个指导性文件。全力服务保障重大工程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共依法批准逮捕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刑事犯罪12844人、起诉19701人。
上海市检察机关坚持案件办理和风险防控同步推进,针对本地区金融犯罪高发态势,建立捕诉研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大打击力度,提起公诉7525件9920人,同比分别上升35.4%和58%。依法妥善办理“e租宝”“中晋系”“快鹿系”等重大涉众型金融案件,办理全国首例高频交易操纵期货市场案、非法经营“新三板”股票案等新型案件。
强化诉讼监督纠正冤错案件
2017年7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对16年前被两级法院定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的丁国勤故意杀人案提起诉讼监督。最终认定,原判丁国勤杀害邵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予以改判纠正。
过去5年,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强化对各类诉讼活动的监督,严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直面问题、有错必纠,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海南省各级检察机关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决定不批捕4397人、不起诉1191人;湖北省检察机关健全检察环节防冤纠错机制,通过深挖疑点发现并防止冤错案件44件;四川检察机关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各类违法情形27820件,其中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491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8384名在押人员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决策部署,检察机关把深化司法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全面推进网上办案,推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检察工作中的深度运用,智慧检务建设迈上新台阶。
如今,上海市检察机关研发智能量刑建议辅助系统,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和规范性。创新法医文证审查网上协同机制,由专业团队同步审查技术性证据材料1.4万余件,及时发现鉴定意见错误或瑕疵109件。
运用远程视频技术进行提审、开庭已成为多地检察院的工作手段。浙江省检察机关在此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杭州市14个基层检察院全部建成并使用高清远程提审、远程开庭、远程送达的“三远一网“系统,办理每起案件至少能节约2.6个小时,工作效率提高40%以上。
让司改成果惠及更广大群众
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7万条、法律文书24万份、办理辩护与代理申请52307次,3项数据均居全国第一。从当事人千方百计打听案情,到检察机关及时主动告知,是广东省检察院建设更高层次的“阳光检务”做出的有益尝试。
5年来,各地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聚焦司法办案、司法体制改革,让保障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建设、强化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改革成果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7起,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733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移送案件120件、监督立案174件,批捕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714人。
过去5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取得重大成果,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道路,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典型样本。
青海省检察机关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积极探索实践“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推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湖北省检察机关批捕环保领域犯罪1245人,起诉4664人,查办相关领域职务犯罪292人,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80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