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统计局组成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组),对2016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国务院审定,现公告如下。
据介绍,党中央国务院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高度重视,201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部署。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对象、内容和程序。遵循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结合河长制等水资源管理新要求,考核工作组联合印发《“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水资源〔2016〕463号),指导开展“十三五”考核工作。
考核结果显示,2016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积极落实决策部署,加强考核目标管控、加快完善制度建设、落实重点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成效,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得积极进展。2016年度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水总量6040.2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降低7.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降低7.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42;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3.4%。
考核工作组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6年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结果。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6年度考核等级均为合格以上,其中江苏、浙江、山东、北京、重庆5个省(直辖市)考核等级为优秀。
考核结果指出,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过程中部分地区尚存在一些问题:对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重视不够;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任务艰巨;水资源管理基础能力仍然较为薄弱。
考核结果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加快推行河长制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不断提高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严格“三条红线”管理,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整改,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十三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