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四项财政保障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三支一扶”


2016-08-18 14:41 来源:中国企业家新闻网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2016年至2020年,我国将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根据计划,全国每年招募2.5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服务,不断为基层输送和培养青年人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近日省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四项财政保障政策,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

  提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

  各地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并结合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变化以及同岗位人员待遇水平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同级财政予以足额保障。省财政从2016年起,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从2017年起,对财政困难县“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由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提高到1.3万元,对其他非财政困难县由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提高到8000元。

  切实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参照所在地事业单位人员的标准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将所需社会保险缴费纳入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市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加大岗位技能培训力度

  自2016年起,在全省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每人参加不少于5天的岗前或在岗脱产培训,重点帮助其提升基层适应能力和工作履职能力。2016年计划培训2000人,省财政按规定给予培训补助。

  落实服务期满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策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


责任编辑:殷会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