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联社报道,夏威夷州参议院以23票赞成、2票反对的结果通过该法案,此前该案已获州众议院通过。该法案允许医生满足危重病人的请求,使用处方药物帮助其死亡。
报道称,夏威夷州州长表示,他将签署该法案,这意味着夏威夷将成为美国第六个使该措施合法化的州。
据报道,该法案包含防止虐待的保障措施,但反对者仍然认为这将为穷人、老年人、病人和残疾人带来风险。支持者和反对者都进行了长达数小时的激烈陈词。参议员哈里莫托(Breene Harimoto)谈到了他自己与胰腺癌抗争的经历,称他绝不会投票允许医生协助致死,这将营造“一个绝望的环境”。而参议员路德尔曼(Russell Ruderman)则认为,这项法案旨在保障自由,“如果你不认可,那就不要做。没有理由剥夺他人选择生死的自由。”
议会中唯一一位医生、参议员格林(Josh Green)在急诊室工作,他对法案投了赞成票,但表示由于立法会期还有一个月,希望议员们能花费更多时间对此进行讨论。夏威夷家庭论坛则通过书面陈词表示,这项法案或将对老年人施以微妙压力,促使其提前结束生命以减轻家庭负担。
报道称,在各项保障措施中,其中一项是要求两名健康保健提供者对病人的诊断和预后进行确认,确保其有能力作出决定、自愿作出请求。同时,必须有一名顾问判断病人有相关能力,并且没有因缺乏抑郁治疗而遭受痛苦。
据报道,病人必须经过两次亲口要求药物终结生命,每次请求之间需等待20天。此外,病人必须在两人见证下签署一份书面协议,其中一人不能是亲属。法案规定,对于篡改请求或强制要求处方药的行为,可以施加刑事处罚。
夏威夷州州长大卫·伊格的行政主管表示,相关保障措施将最大程度有效减少虐待。他通过书面陈词表示,“医助自杀”合法化将允许危重病人自行决定将于何时、怎样结束自己的生命。
报道称,“医助死亡”目前已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科罗拉多州、俄勒冈州、佛蒙特州、华盛顿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合法化。1997年,俄勒冈州率先施行此类法律。去年,夏威夷州参议院通过类似法案,但州众议院没有通过。
报道称,有人将提供此类选择视为医疗体系的一种逻辑演变,传统医疗更擅长帮助人们延长生命,而在避免漫长痛苦的死亡方面有所欠缺。而批评者则认为,这可能会导致仓促诊断和误诊的增加,并使对缓和疗法的支持日益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