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两项处罚决定,揭露了张自道连续六年零四次诈骗案。张自道被警告并被罚款60万元,张自道董事长被终身禁止进入市场并被罚款30万元。
扇贝闹剧结束了,但证监会对张自道造假行为的处罚是否过轻还是引起了公众的关注。一些法律专业人士表示,这是中国证监会根据原证券法可以做出的最高处罚。然而,除了行政处罚,张自道还将面临更多的法律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看,法律赋予中国证监会60万元的行政处罚权。但是,如果证监会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相应的违法线索,可以移交司法部门,司法部门将通过进一步调查确定违法情况,然后给予相应的违法者更严厉的处罚。此外,新证券法还赋予投资者提起诉讼的权利。投资者可以委托监管部门的投资者保护机构提起诉讼。如果成功,投资者可以获得赔偿,相关责任人也可以承担弥补投资者损失的责任。
"除了行政处罚,张自道还面临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风险."上海翰联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公司治理与财务研究中心秘书长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上市公司,张自道负有依法向股东和公众披露信息的刑事责任。现在张自道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其他依法应当披露的重要信息没有按照规定披露。如果被认为严重损害了股东的利益,而且类似的情况过去也曾发生过,那么上市公司。在民事方面,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决定,相关股东可以对张自道因虚假财务报告造成的损失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谭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虽然行政处罚力度似乎相对“轻”,但张自道及其直接责任人员仍面临民事和刑事责任。“张子道的财务欺诈不会随着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而结束。这只是开始。上市公司和直接负责的相关人员将被追究更严重的责任。”他预言。
今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根据新证券法,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最高罚款为1000万元;对责任人的最高罚款为500万元。
郭表示,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都遵循“宽严相济”的法律原则。以张子道为例,违规审批行为发生在新证券法颁布实施之前,新证券法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比现行证券法更重。因此,即使对张子道的处理是在新证券法实施之后,中国证监会仍将适用旧证券法,而不是新证券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也认为,新证券法和原证券法在适用时都应坚持法治,并充分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张自道的违法行为发生在新证券法实施之前,但处罚应按照新证券法实施后“新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