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5月30日称,良好的股权激励安排有利于增强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促进企业和员工共同“做大蛋糕”。在当前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股权激励作为一种典型的市场化激励方式,越来越受到重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0日发布《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系统整合以往政策,梳理总结实践经验,从微观操作层面提供详细指导,为央企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提供准确清晰的参考。
在股权激励方面,中央企业控股国内外上市公司已有10多年的历史。
SASAC自成立以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其中《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号文件于去年11月出台,标志着这项改革的政策体系基本完成。
统计显示,近年来,由中央企业控制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数量在目前已有53家中央企业控股的119家上市公司有效实施了股权激励迅速增加。
“股权激励机制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帮助,从绩效上可以看到明显的效果。”怡安翰威特咨询(Aon Hewitt Consulting)的全球合作伙伴倪百健表示,他长期从事高管薪酬和公司治理方面的咨询。
据他介绍,自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以来,实施股权激励的a股央企上市公司实现了净利润11.8%的复合年增长率,保持了持续、稳定、高速的增长。
2013年,中国建设集团在整体上市的中国建设平台上实施了一期限售股计划。成为第一个鼓励中央企业限售股整体上市的试点单位。到目前为止,已经发行了三批股票,累计奖励为2,879股(4,342股),占总股本的2.5%。
中国建设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单广秀认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不断发展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动力。“各级领导班子和核心人才在关注当前考核指标的同时,更加注重中长期解锁绩效的实现,使企业财务增长更加稳定。”单光秀说。
尽管相关改革取得明显进展,但总体而言,不到30%的中央企业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改革覆盖面仍有待提高。
一些中央企业的官员告诉记者,股权激励政策是强大和专业的。同时,国有企业实施股权激励需要考虑政策控制得当、程序合规、工具使用科学等因素。改革的实施还存在一些障碍和困难。
上海郑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培民表示,此次发布的指引重点关注股权激励计划的要点、考核制度、管理方法和实施程序,细化和完善程序,提高可操作性,有望推动更多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该指引明确规定,审查股权激励具体实施方案的责任在于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赋予企业更大的灵活性,充分体现了国有资产监管“放开”与“管”相统一的政策取向。
SASAC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引导中央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职责,推动符合条件的上市控股公司科学、高效、规范地开展股权激励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企业管理骨干和核心科技人员的积极激励机制。
“中国建设集团目前有7家上市公司。指引生效后,我们将充分利用政策红利,加快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实施股权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