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9月底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合计减税2386.4亿


2018-10-19 14: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19日电 据国家税务总务网站消息,国家税务总局1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税务总局表示,截至9月底,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合计减税2386.4亿元,其中:降低增值税税率5-8月四个月累计实现净减税1234.5亿元;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已退还1148.5亿元;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由于按季申报,仅有一个月税款,实现减税3.4亿元。

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简称营改增),增值税实现对国民经济三次产业全面覆盖。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统计显示,全面营改增试点一周年,该省企业累计减税464.88亿元,在全省122.46万户试点纳税人中整体减税面达98%。从减税绝对值看,货币金融服务、商务服务业、餐饮业等第三产业减税较多。图为浙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供图) 记者 钟欣 摄 图为浙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供图) 记者 钟欣 摄

  据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司副司长林枫介绍,增值税改革极大激发了企业扩大投资的积极性,以减税规模最大的制造业为例,2018年2-4月,制造业累计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3%、3.8%、4.8%,增值税改革实施后的5-8月,制造业累计实现净减税近500亿元,带动累计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则分别达到5.2%、6.8%、7.3%、7.5%。

  增值税改革还进一步降低社会交易成本,以物流为例,由于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税率降低,社会整体运输成本下降0.9%左右,物流成本降低约594亿元。此外,更多小微企业可在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间进行选择,减少了应缴增值税,简化了财务核算,简捷了办税流程,增强了发展信心。

  按照新个人所得税法“一次立法、两步实施”的安排,2018年10月1日起,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基本费用减除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税率表;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10月1日以后取得工薪所得的纳税人,都可以享受到新个人所得税法带来的减税礼包。

  “拿到10月份工资条的企事业单位员工,都会发现有不同程度的减税,特别是中低收入者减税幅度更为明显。因为企业10月份扣缴的个人所得税,要到11月份才开始申报,所以目前整体的减税数据还没出来。”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举了几个例子介绍个税改革减税情况:某企业员工9月工资收入扣除险金后5000元,缴纳个人所得税45元,10月1日后取得相同收入,没有达到减除费用标准,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减税幅度达到100%。某中学教师,月工资扣除险金后9000元,税改前缴纳个人所得税545元,10月1日后取得相同工资,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90元,减税幅度达到65%。

  罗天舒介绍,为实施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税务部门迅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召开全国税务系统个人所得税改革动员部署会议,举行“一竿子插到底”的视频培训,确保将减税红利送到每一位纳税人手中。

  (原标题:截至9月底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合计减税2386.4亿|月工资丨增值税丨险金)